查看原文
其他

还有比10万+更傻帽的学术政策吗?

2017-09-17 hiphopman 活字文化

活字君按


今天的标题,冲动了点,没办法!


因为,9月15日,浙江大学出台了一份《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


具体内容,相信各位已经看到,如果还没看到的,在朋友圈稍稍翻翻即可。


这份政策一句话说,就是一个“10万+政策”。翻译过来,以后大学师生发文章,不仅可以寒窗苦读、皓首穷经去打磨论文,还可以在某些认证媒体上攒一篇千字文,阅读量过了10万+,视为同学术顶级期刊一个水准,可以拿来充学术成果,甚至拿来评教授。


如此奇葩新政,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又反映出当前我国大学的哪些深层问题?活字文化连夜约访了高等教育一线从业者hiphopman,对此发表评论。


我们郑重承诺:

此文过了10万+也不拿去评教授。



天地良心,第一次在朋友圈看到浙大此举还以为是谣诼。怎么可能?!虽然我也常常不想写论文,但并不会痴心妄想到拿着一堆公号推文去评教授吧!这在学术委员会答辩那一关得有多尴尬啊!

 

其实在重要媒体发文能抵权威论文的做法在许多高校由来已久,但老实讲按照那些标准认定的文章也不比重要学术刊物好发,因为一方面它严格局限在几家中央级的媒体(甚至具体版面、版块),另一方面,对于文章的类型及字数都有明确要求,归根结底还是得发篇幅并不短的理论文章才行。这样一来,实际能发的人很少,能反复发的人更少,所以长期以来并没有对学术评价体系的主体产生多大影响。

 

但是浙大引起轩然大波的举措不一样,认定的媒体范围扩大、篇幅缩短,更前所未有地将“两微一端”及公众号的点击量、转载量纳入考量,这就等于将学术影响力与媒体影响力混为一谈,把学术价值与传播效果混为一谈,看上去似乎是评价标准多元化了,但实际上回避甚至遮蔽了媒体生产逻辑与学术生产逻辑的根本不同,它们无法成为并列关系,因为媒体生产本身就应当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之一,如果这一段必要的距离消失,对于学术研究的杀伤力是很大的。

 

我们讲学术研究不能闭门造车,但不是这么个开门法。

 

媒体是研究当今社会方方面面不可回避的鲜活文本,学者依据自己的专业研究进入媒体领域负责任地发声是提供新见解的可能,是搅动大众思考和社会讨论的有益方式。但它与学术研究不是一回事,它只是学者参与社会实践的一个部分,也是学术研究本身获得力量的一个来源,但它不是学术研究本身,这个区分很重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高下之分,而是学术之为学术的区分。

 

可是百年名校浙江大学难道不明白这些吗?我觉得不是。浙大此举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也不至于是个无来由的拍脑袋之举。我倒是觉得它可能是某些已存问题的折射面,它们被浙大此举及其各路支持者合理化了。

 

首先,如某些学者所言,近20多年来,一方面不断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使得今天的政府部门转变为服务与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系。他们不仅在日常业务中强调公共关系和媒体的作用,而且不断围绕它们改造和创立新的机构和机制。另一方面,经由这么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商业市场机制在中国传媒业中迅速获得并巩固其核心地位,尤其是互联网的加速发展,是的媒体在公共事务及事件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影响力。这种舆论影响力与媒体作为不证自明的“民意代表”身份是互相加持、互相成就的,这既使得政治深刻地卷入其中,也是去政治的政治最显著的表征。正是以这样的状况和结构为基础,浙大认为在重要媒体上撰文获得广泛传播和重大影响力能够等同于权威论文的价值,换句话说,浙大此举跟今天媒体之于政治的地位是相符的,是在同一个逻辑里行事。所以浙大也能在该实施办法的第一条表明自己的来路是很正的。

 

其次,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与媒体崛起同步的是知识分子在公共领域的退场,代之以媒体知识分子的出场。有人说他们有普及文化知识的功劳,但同时他们的出现带来一个很坏的影响就是diss严肃复杂的知识活动,以所谓的“常识”来评价学术研究与学者劳动。这恐怕也是今天一些人赞同媒体发文进入高校学术评价体系的逻辑基础之一。

 

再次,也必须看到和承认的是,今天学术研究对于社会变动的回应还不够,提供有超越性的深刻解释及分析还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事实。这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加剧社会各界对于现有学术研究的不信任与不满足,这恐怕在客观上也为浙大此举多少提供了些“民意”基础。

 

关注并讨论浙大此举是有意义的,它也许也是个契机让大家都来拷问学术与社会的关系,不过大概只有学者很清楚这个关系会缠绕自己的一生,所以当学者如何之为学者的命题抛出,任何时候都必须毫不犹豫地站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